旧楼加装电梯,建议政府成立电梯公司统一管理

       9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绍旺提出“4楼及以上住宅都要加装电梯”的愿景。大家又热议起旧楼加装电梯这个话题。旧楼加装电梯是政府改善广大居民居住条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惠民措施,采取政府拿大头,居民承担小头的方式减少居民负担。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当中面临很多问题,比如:电梯产权问题、电梯维修问题、电梯发生跌落故障造成人员伤亡责任是谁问题、电梯收费问题等等。为了顺利推进这项惠民措施,建议政府成立法人性质的电梯公司,专门负责电梯日常运营维护,是加装电梯产权所有者。电梯公司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等费用,可以从居民上缴电梯使用费中列支。居民承担小头,也不能享受电梯产权,因为,安装了电梯,高层房屋价值升值,为人员进出提供了便利,当然居民承担不要太多,每家一万元就可以了,剩下的全部由财政资金承担。另外,电梯一律刷卡使用,不愿意使用电梯,不用缴费自己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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